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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交流中心各代理单位:
根据《关于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8]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实际,现将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6、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9月5日 14:00—16: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9月6日 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9月6日 14:00—16: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7日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9月7日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国家人事部、发展计划委员会人发[1999]6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现场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8年5月9日至16日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连同身份证(现场审核后退回)、学历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并报我处进行初审。
(二)现场确认
各代理单位请于5月12日至16日到我处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新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年限证明;
3、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老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和2007年度准考证原件、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才流动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8]2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代办职称费20元/人。
五、其它事项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四)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考生可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考试用书征订可直接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3号楼 邮编:100837
联 系 人:中国价格协会办公室 李波
联系电话:010-68033566
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丰合广场C区204室(香港中路12号)
联系电话:85028837
e-mail:zhicheng@zgqdrc.com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